宿州二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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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目的
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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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、小超市及其他食品经营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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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责任人员
1.? 食品安全管理员: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监督检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。
2.? 食堂工作人员: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,确保食品卫生安全。
3.? 学生及教职工:遵守学校食品安全规定,不购买、食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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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食品采购管理
1.? 学校食堂及小超市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,确保食品质量安全。
2.? 建立食品采购台账,记录食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信息。
3.? 严禁采购、加工和销售过期、变质、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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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食品加工与储存
1.? 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,生熟分开,防止交叉污染。
2.?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,定期清理过期、变质食品。
3.? 食品加工和储存设备、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,保证食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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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食品销售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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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? 学校小超市应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,按照规定经营食品。
2.? 严禁销售过期、变质、三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。
3.? 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和质量,及时下架不合格食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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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
1.? 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,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。
2.? 通过主题班会、宣传栏等形式,向学生及教职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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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监督与检查
1.? 食品安全管理员定期检查学校食堂、小超市及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。
2.? 学校领导不定期抽查食品安全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3.? 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,鼓励师生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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